本站首页 | 单位概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网上办事 | 政策法规 | 学习园地 | 基层单位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小中高申报条件(2007年)
职务类别
学历与年资
教师资格证
班主任工作经历
支教工作经历
论文
继续教育
外语
普通话
计算机
年度考核
小中高
中师毕业,任小学高级五年(教研员和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要求大专学历)
小学
暂要求二年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小学教师
代表作二篇,一篇公开发表,另一篇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教研员代表作二篇,必须公开发表。)
240学分(含2006学年48学分)
不作要求
二乙(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求二甲。)

 
省三级2006年底前取得的省三级证书;2007年以来 取得的全国计算机证书(高级,4个模块)。50周岁以上免要求

 
每年合格以上

 

注:1.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要求学科论文代表作一篇,县级以上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奖;44个边远乡镇(片)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要求学科论文代表作一篇,县级以上范围内交流。

    2. 支教要求详见甬教人[2005]165号、甬教人[2006]238号文件。



【文字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06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平易科技 推荐使用 IE6.0版本 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