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决定评选2008年大榭开发区十佳中小学生,并于“六一节”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区中小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积极参加“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小手拉大手,大手携小手,共建新家园”活动和“关爱行动”。
(三)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发展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自强自立、尊敬长辈、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艰苦朴素、挑战自我、才艺发展等方面有生动感人的事迹。
三、推荐名额
高中4名,初中6名,第一小学5名,第二小学5名。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各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选工作做到层层推荐,积极挖掘和总结身边的典型。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评选十佳中小学生活动是一次向身边先进榜样学习的过程,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十佳中小学生先进事迹,号召全区中小学生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弘扬正气,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严格审核、客观真实地写好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上交时间为5月15日。
附件:宁波大榭开发区十佳中小学生登记表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宁波大榭开发区十佳中小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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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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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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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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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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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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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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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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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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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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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500左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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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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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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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生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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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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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学生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