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单位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服务指南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首页 - 服务指南 - 社会保障服务专栏 - 劳动就业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社会保险登记证审验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上年度末前在本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审验。
办理所需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复印件、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

 

发布通告、发送相关资料

用人单位自查填报

资料报送

资料初审

资料审查(联审)

 

-

公布结果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一式二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7.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复印件;8.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内容的,需带相关变更内容的复印件资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处
办理期限 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工作时间内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0574-86764568


【文字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06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平易科技 推荐使用 IE6.0版本 分辨率1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