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单位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服务指南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首页 - 服务指南 - 社会保障服务专栏 - 劳动就业


征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1.本区常住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当前未实现就业的征地劳动力; 2.本区常住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3.本区常住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需进一步提升劳动技能的从业劳动力。
办理所需证件 身份证明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需同时提供失业证明。
办理流程

 

培训

报名

(备案)

报名资料受理

审验

准予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申请补助

审验,符合条件给予补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2.下岗失业人员失业证明;3.一寸免冠照二张;4.土地被征用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备案表;5.培训费发票原件;6.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材料齐备,手续符合,及培训补助资金到位后即予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0574-86762306


【文字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06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平易科技 推荐使用 IE6.0版本 分辨率1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