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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费与被征地养老保障(“土保”)待遇个帐结算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被征地人员政策性停发结算、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死亡等情形政策性结算。
办理所需证件 身份证明、所在村(社区)证明、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结算

受理

审验

按政策规定结算帐户余额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一.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人员政策性停发结算 (一)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二)生活补助费改领安置补助费及终止“土保”待遇结算申请表;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结算 (一)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终止“土保”待遇结算表; (三)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 其中: 1.当事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 2.当事人领取生活补助费或享受“土保”待遇期间死亡,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结算手续,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算对象死亡证明或户籍注消证明原件及与结算对象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材料齐备,手续符合即予结算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0574-867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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