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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失业人员登记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区常住非农户口人员。
办理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失业登记

受理

审验

发放

失业证

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发放失业救济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一、就业转失业登记 (一)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二)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三)劳动手册;(四)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五)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六)职工养老保险终止(转移)表;(七)劳动合同文本;(八)本人身份证;(九)户口簿;(十)免冠1寸照片2张。 二、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 (一)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户籍证明);(二)毕业证书;(三)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1.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失业登记;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0574-867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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