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机构 |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 申报条件 | 医保(统筹)卡发生损坏 |
| 办理所需证件 | 医保证、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
| 办理流程 | 凭本人医保证、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随带代办人身份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人员还应凭父(母)(参加统筹单位方)的身份证办理,城镇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参保人员还应凭监护人身份证办理。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提交材料 | 凭本人医保证、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随带代办人身份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人员还应凭父(母)(参加统筹单位方)的身份证办理,城镇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参保人员还应凭监护人身份证办理。 |
|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 |
| 办理地点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可到其它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 办理期限 | 即时 |
| 工作时间 | 8:30-12:00,冬令13:00-16:30;夏令13:30-17:00 |
| 咨询电话 | 0574-12333、0574-86749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