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单位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服务指南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首页 - 服务指南 - 社会保障服务专栏 - 社保


医保(统筹)证卡书面挂失及补办
办事机构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申报条件 医保(统筹)证、卡书面挂失补办
办理所需证件 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凭本人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随带代办人身份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人员还应凭父(母)(参加统筹单位方)的身份证,城镇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参保人员还应凭监护人的身份证。

收费标准 磁卡:20元/张,医保证:3元/张,病历本:3元/本
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委托他人代办挂失的,同时随带代办人身份证),医保(统筹)证挂失补证的还需随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人员还应提交父(母)(参加统筹单位方)的身份证,市区城镇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参保人员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可到其它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期限 即时
工作时间 8:30-12:00,冬令13:00-16:30;夏令13:30-17:00
咨询电话 0574-12333、0574-86749702


【文字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06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平易科技 推荐使用 IE6.0版本 分辨率1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