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上年度末前在本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
(二)提交材料:
1.《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一式二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复印件;
8.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内容的,需带相关变更内容的复印件资料。
(三)办理流程: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公室受理,核准后公布评定信用等级结果。
(四)办理期限:
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时间,每年1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