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征地前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农转非学生:199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考入的,大专以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中专、技校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2000年1月1日后考入的,大专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中专、技校生一次性奖励3500元。
(二)提交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件及大中专院校录取前的公安户籍证明;
2.当事人大中专院校入学通知书或毕业证书;
3.当事人土地使用权(承包)证;
4.征地前考取大中专院校生奖励费、土地收益补偿费申领表(村/居初审并签章);
其中,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2号窗口受理,核准后8号窗口办理款项结算。
(四)办理期限:
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