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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生奖励费、土地收益补偿费
发布日期: 2009-5-14
 

(一)申报条件:

    征地前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农转非学生:19941119991231考入的,大专以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中专、技校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200011后考入的,大专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中专、技校生一次性奖励3500元。

(二)提交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件及大中专院校录取前的公安户籍证明;

    2.当事人大中专院校入学通知书或毕业证书;

    3.当事人土地使用权(承包)证;

    4.征地前考取大中专院校生奖励费、土地收益补偿费申领表(村/居初审并签章);

    其中,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2号窗口受理,核准后8号窗口办理款项结算。

(四)办理期限: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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