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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驻点运输须知
 
事务名称
办理驻点运输须知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公路运输管理处
申报条件
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省驻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另有规定,拖拉机仍按原先程序办理)
办理所需证件
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
运管稽征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受理→提供车辆相应资料→运管窗口审核办理登记→稽征窗口按新车入户登记后开票→缴纳公路规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
2.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
3.申请期内公路规费缴讫凭证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海光楼276号运管稽征综合服务大厅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8:30—12:00 ; 13:00—16:30 (冬令),13:30—17:00(夏令)
咨询电话
0574-86768551
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审核程序
大榭开发区交通局领导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处室)
宁波大榭开发区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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