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外商投资建设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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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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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676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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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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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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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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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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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3、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4、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5、符合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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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2、必要附件: 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②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③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⑤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⑦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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