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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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676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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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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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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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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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宁波市政府令第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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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6、未影响经济安全;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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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2、必要附件: 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④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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