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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方式转让核准
发布日期: 2007-7-23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方式转让申请核准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拍卖单位营业执照;
4、拍卖主持人资格有效证书;
5、委托拍卖合同;
6、土地使用者身份有效证件;
7、拟拍卖地块的有关情况资料;
8、共有人、上级主管单位、抵押权人等有关各方同意处置的书面意见;
9、房屋所有权证;
10、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或相关登记资源;
11、司法裁定书或房地产处分决定书;
12、企(事)业单位改制政府批文;
13、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完费凭证;
14、其它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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