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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发布日期: 2007-7-19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定
三、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城建规划主管部门意见(选址红线图);
3、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部门意见);
四、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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