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登记
二、商品房登记
三、房屋买卖、转让
四、私有房屋赠与
五、房屋继承
六、依法强制转移
七、安置房登记
八、分析、兼并、典权等方式转让
九、抵押登记
十、变更登记(更名、更址)
十一、 补证、换证
十二、 单位转制房屋转移
房屋权属登记表格下载:房屋权属登记表格.rar
初始登记
申请条件: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
申报资料:
1. 房屋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法定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 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施工许可证;
8. 土地使用权证;
9. 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明、房屋竣工图(总平面图和房屋分层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