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项目名称:渣土处置
2.受 理 部 门:市政公用处
3.审批项目编号:16
4.审批项目依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0条,第32条。
5.审批总时限:5个工作日
6.办 事 程序:提交申请报告→受理→审核→发审定意见书
7.申报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1∶500或1∶10000地形图及拟建项目总平面图
(3)渣土运输保洁承诺书
8.表格下载:渣土处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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