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项目名称: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设置永久性道口;
临时性施工通道口
2.受 理 部 门:市政公用处
3.审批项目编号:13
4.审批项目依据:《宁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20条,第21条。
5.审批总时限:5个工作日
6.办 事 程序:提交申请→受理→初审→现场踏勘→核定
→缴纳道路占用费→发意见书
7.申报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公安交警审批意见
(3)1:500或1:10000地形图及拟建项目总平面图
8.表格下载:(1)临时挖掘道路审批表
(2)道路开口审批表
(3)占用道路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