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受 理 部 门:建管处
3.审批项目编号:7
4.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9、10条。
5.审批总时限:条件符合,资料齐全 5个工作日
6.办 事 程序:领表→申请→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受理→审核→核发许可证
领表程序:
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向建管处申领报建登记表一式四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竣工档案责任书一式二份、白蚁防治合同一式四份(房建项目)、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一式四份(管委会、公司投资项目);向质监站申领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向建管处申领监理项目登记表一式四份。
施工单位持外来企业登记备案证明、施工合同向建管处申领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
7.申报资料:
(1)报建登记表一式二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3)竣工档案责任书一式一份
*(4)白蚁防治合同一式三份(房建项目)
(5)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一式四份(管委会、公司投资项目)
(6)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一份
(7)监理项目登记表一式二份
(8)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二份
(9)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一份
(10)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50%土地款证明(指私营、民营等招商引资项目)
*(12)中标通知书(一份)
(13)施工合同(一式一份)
(14)监理合同(一式一份)
(15)外来企业的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16)进区施工企业税收受理单或税务登记证(大榭地税出具)(一份)
(17)渣土处置手续(市政处出具证明)
备注:1、带*项目视具体工程而定;
2、上述资料各一份装订成册,未注明复印件的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