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2.受 理 部 门:规划处
3.审批项目编号:2
4.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6、34、35条,《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2、30条。
5.审批总时限:12个工作日
6.办 事 程序:提交申请表→受理→审核→发证
7.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批准的用地预审书
(4)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5)其他材料(视不同项目的情况和要求确定):
① 建设项目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申报时附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② 如是对现有土地扩建的项目,需附相关土地的有效凭证;如是对现有土地使用性质改变的项目,需附土地权属证明
③ 如是土地进行挂牌出(转)让的建设项目,需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转)让的通知书、协议书、合同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