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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推出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
发布日期: 2007-6-20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济南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发布会由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郭心敬主持,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鲁德和介绍了十七条措施的相关内容,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发布新闻。

  济南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两会”、公安部有关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在2003年推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十项二十八条措施》的基础上,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服务民生,制定如下措施:

  一、新购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实行机动车所有人自编预选号牌。通过开发小型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将小型汽车号牌资源放开。
  在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东、西区服务大厅,各区、县(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肇事处理科和部分交警中队设立30个小型汽车号牌自编预选服务点,设置40块触摸屏,用于小型汽车所有人自编预选号牌。

  二、在全市设立13个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网点,为招商引资提供车辆管理便捷服务。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东、西区服务大厅和10个区、县(市)车辆管理所均可办理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在各车管服务网点为投资客商、企业等开辟“便捷通道”。

  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驾驶人考试题库。丰富机动车驾驶人理论学习考试语种;参加考试人员可选择中文(包括繁体中文)和英、日、韩三种外文进行考试。

  四、公开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资料,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和交通事故鉴定结论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公开。
  在全市各级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设立法律咨询室,提供交通安全法律咨询服务和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五、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因大型活动、道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的,通过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告;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时,在管制路段、分流路口设立指路牌或口头告知管制原因、预计持续时间以及绕行路线。对易拥堵的路口、路段,增派交警疏导交通。

  六、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一般工程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超出国家标准、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验收后签发《消防验收意见书》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消防产品委托检验,由14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签发《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意见书》。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和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七、缩短有关治安管理行政审批时限。大型活动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旅馆、典当业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八、取消户口性质划分,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年内,在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60天缩短为40天。

  九、降低在济购房落户“门槛”。将现行的“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在济落户”,调整为: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在济落户。

  十、放宽职工调动落户条件。将现行的“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录用、选调、聘用)的工作人员,只允许解决夫妻分居调入和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落户”,调整为: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夫妻分居人员,以及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高级班以上毕业)在济工作满3年、具有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毕业)在济工作满5年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准予在济落户。

  十一、缩短复员转业士官异地安置落户年限。将现行“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本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5年、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异地安置复员转业士官,准予在济落户”,调整为: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本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异地安置复员转业士官,准予在济落户。

  十二、增设两处市区公民出国(境)业务受理点,延长服务时间。在历城、槐荫公安分局,增设公民出国(境)业务受理点;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服务大厅和上述两处公民出国(境)业务受理点的服务时间,延长至每周六上午。
  十三、改进互联网安全管理和服务。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窗口,为公用上网服务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公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增加业主通过互联网报送审核材料的渠道;在互联网上设立报警网站(http://jinan.cyberpolice.cn),接受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和网上违法犯罪的报警、举报以及信息网络安全求助。

  十四、实行报警“三台合一”,开通外语报警服务。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今年九月底前,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并开通英、韩、日、俄语种报警服务。

  十五、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加大命案侦破、打黑除恶、追捕逃犯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立便衣侦查支队,严打街面现行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及时组织警力侦察调查涉及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的经济犯罪案件。

  十六、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和盗窃耕牛、农机具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案件。依托行政村,设立警务室或驻勤点,开展农村社区警务,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十七、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公开接访制度。济南市公安局局长每月两次公开接访(每月工作日第一、第三周周二);各区、县(市)公安局局长工作日每周三公开接访;派出所所长工作日每周四接访。济南市公安局经侦、刑警、交警部门负责人每月两次公开接访(每月工作日第一、第三周周三)。
  其他时间来访,并要求领导接访的,实行登记预约。

  以上措施,由济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另悉,新购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实行机动车所有人自编预选号牌措施将于6月19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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