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符合参加直接安置房抽签分配的拆迁户
办理所需证件:身份证、户籍薄
提交材料:拆迁安置协议正本,安置房结算协议
办理流程:确定可分配名单→各村(经济合作社)核对名单→确定分配日期→分房(宣读分配办法,做姓名签、序号签、房号签,抽姓名签,安置户抽序号签,安置户抽房号签,看房)→签议(拆迁办结算室)→收据确认(计财部,管委会大楼三楼)→开票(交款、收款,拆迁办财务室)→平面图(拆迁办综合处2)→减免税(财政局,管委会大楼二楼)→房产证、土地证(办证中心,国税局对面)→水电卡(自来水公司、供电所)→拿钥匙(黎明黎业公司,小区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