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已由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以甬经投资备(2007)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1号。
建设规模:2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建筑安装工程概算造价约8898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一次盐水、二次盐水、氢处理、氯处理、电解、整流、高纯水站、氢气锅炉、成品罐区、次氯酸钠、液氯、材料仓库等设备及生产辅助用房土建、安装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自2002年至今至少有一个1000万元(含)以上化工设备安装单项合同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自2002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1000万元(含)以上化工设备安装单项施工合同项目负责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安装范围内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其中2008年8月21日在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购买,其余时间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者请联系0574-87321998,13819825345。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有效,无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8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为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榭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和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1号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10
联系人:包科华、何杨建 联系人:陈努、郑超颖
电 话:86716252 电 话:87321998 13819825345
传 真:86761816 传 真:873219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榭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9352001040008056 帐 号:3310198367905002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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