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已由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以甬经投资备(2007)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1号。
建设规模:2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投资8898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化工设备装置土建、安装及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从200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化工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业绩;项目总监具备化工或机械或设备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从200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化工工程总监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其中2008年7月28日在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购买,其余时间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者请联系0574-87321998,1381982534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3日9时30分, 地点为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1号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三楼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10
联系人:包科华、何杨建 联系人:陈努、齐飞
电 话:86716252 电 话:87321998
传 真:86761816 传 真:873219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榭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9352001040008056 帐 号:3310198367905002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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