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榭开发区榭北消防站扩建工程 已由 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榭经资函[2007]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榭开发区榭北消防站扩建工程位于原榭北消防站地块,新增用地面积3573M2,新建建筑面积4547M2。工程造价约550万元,标段为1个。
招标工期为:21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1#、2#楼、门卫的建筑、结构和水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 6 月 20 日至2008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其中 6 月 26 日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余时间购买者请至:宁波市中山西路173号4楼,联系人:孙建华、薛健炳,联系电话: 0574-87360849、13326126226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 7 月 15 日9:30 时,地点为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2楼 地 址: 宁波市中山西路173号4楼
邮 编: 315000 邮 编: 31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孙建华
电 话: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传 真: 0574-87360896
200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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