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项目钢管桩防腐工程己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基础【2003】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20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水工建设同步,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其中如钢管桩防腐采用ZF重防腐涂料,第一批钢管桩(77根)制桩完成后10天内应满足钢桩沉桩使用要求;其余钢管桩在制桩完成后至多15天内满足钢桩沉桩使用要求,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
2.4招标范围: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钢管桩防腐(详见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至少具有一个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沿海钢桩防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6 月 5 日至 2008 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0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其中 6 月 12 日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其余时间购买者请持以上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联系0574-87190614,1390661725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大榭开发区招标中心海光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工商银行三楼
邮 编: 315812
联 系 人: 贾智磊
电 话: 0574-27687270
传 真: 0574-27687299
电子邮件: zks@tzkg.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 编: 315010
联 系 人: 孙祥朋
电 话: 0574-87190614
传 真: 0574-87193548
电子邮件: ningbozx@yahoo.com.cn
网 址: www.nbiicc.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3101983679050029652
2008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