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和考试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现就2008年我区中小学招生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小学招生工作
(一) 招生计划和范围
第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4班,第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4班。两所小学招生区域按照“保持基本稳定,体现相对就近”的原则作适当调整。具体招生区域划分(学区)和调整方案另行通知。
(二)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三) 报名办法
大榭籍儿童报名时须随带户口薄、免疫接种卡至本对口小学报名登记;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7〕241号)文件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到所在学区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依法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上;
2.父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单位就业证明;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有法定监护人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 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0日~14日
二、 初中招生工作
(一) 招生计划和对象
大榭中学初一年级计划招收6~7班。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免试升入大榭中学初一年级。流动人口少年必须带有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办发〔2007〕24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到中学报名登记。
(二)两所小学必须在6月28日前把小学毕业生材料送大榭中学。
(三)严格控制初一新生到区外择读公办学校。
(四)区外具备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到我区招生,必须到我局备案。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被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民办学校录取的,在7月5日~8日凭录取通知书到大榭中学办理有关档案较交手续;被未办理备案手续学校录取的不予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三、 高中段招生工作
(一)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大榭中学重点班招生1个班;普通班招生2个班,共计录取130名(含跨区招生人数);
职业高中招生:北仑职高、镇海职教中心、甬江职高、兴港职高、宁波电子职业中学将在我区招生;
中专、技校按计划招生。
(二) 报名资格及时间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育局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以及在本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参加升学考试。
2.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对涉及其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高中段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7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2)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3)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留级生。
4.因擅自择校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错位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所读学校负责收齐相关资料,否则一般不予报考。
5.初三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义务教育登记卡》(卡背面“就学登记”栏的填写、盖章须完整)、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大榭中学教务处报名。
6.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可依照下列原则进行:在大市内借读的学生可分别在原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体育考试成绩相互承认。在大市外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参加市教育局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
7.报名时间:4月21日~23日
8.报名地点:大榭中学教务处
(三)志愿填报
根据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四类。除中专、技校,北仑职高、镇海职教中心、甬江职高、兴港职高、宁波电子职业中学不得兼报,其他均可兼报或单报,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不得涂改),并必须有家长签名,填报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四)录取顺序
第一批为大榭中学重点班、普通班(包括三限生);
第二批为职高、中专、技校。
(五)高中段录取加分,按市教育局文件执行,凭大榭开发区户籍的双农独生女在本区范围内初中升高中录取时加3分。
(六)部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文件执行。
四、 考试和阅卷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总分满分610分。体育考试具体办法按(甬榭教〔2008〕4号)文件执行,文化课考试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二)试场
考点设在大榭中学,30人为一个试场,共10个试场,考点负责人兼主考倪忠,副主考王秀峰,主考务陈才定,巡视员章军。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按规定严格做好试卷保密管理工作。
(三)监考
由考点负责人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每个试场两名。有子女及直系亲属在本考点考试的教师不得担任监考人员。
(四)阅卷
委托其它县(市)区中招办阅卷,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公布,只通知考生本人。
五、 要求
(一)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管理。各校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坚持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指导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做好外流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稳定招生秩序。严肃招生和考试纪律,严格执行收费规定,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和高中升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实验,认真学习贯彻《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档案工作,为今后的招生考试改革打好基础。
(四)按有关规定热情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到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段学习,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招收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原则上应混合编班。
附件:宁波大榭开发区2008年高中段招生考生登记表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宁波大榭开发区二OO八年高中段招生
考 生 登 记 表 特征
准考证号: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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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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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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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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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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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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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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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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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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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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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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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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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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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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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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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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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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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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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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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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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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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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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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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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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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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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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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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志
愿
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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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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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榭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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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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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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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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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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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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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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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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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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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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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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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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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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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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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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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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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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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报考志愿用“√”表示。职高志愿栏内填写专业代码。
②报考中师、教师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和2006年度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三好学生应在特征信息栏注明。
③本表由录取学校妥善保管,作为该生三年后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必备档案。
主题词:教育 招生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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