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管理,公安分局从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将在全面排查涉危单位、涉危重点人员以及收缴、打击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仿真枪、弓弩等行为的基础上,针对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民用枪支、放射性物质开展4个阶段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分局已在全区各涉危单位、车站码头、公共场所、居民社区张贴《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通告》2000份,并在有线台和开发报播放、刊登。同时,对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各涉危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摸,并与各涉危单位签订了危险物品管理安全责任书,与相关人员签订了具结保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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