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大榭概况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事
|
招商引资
|
企业之窗
|
政策法规
|
便民服务
|
网站导航
|
RSS
订阅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本地要闻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再次上调
发布日期: 2008-4-3 来源: 劳动保障局
受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增长等因素影响,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市辖各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与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各档待遇标准上调幅度均为20元/月。调整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1档440元/月、2档390元/月、3档340元/月;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1档420元/月、2档370元/月、3档320元/月。参保缴费标准仍按年初标准执行。
【文字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关于本站
|
隐私声明
|
帮助信息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
平易信息科技
推荐使用 IE6.0版本 分辨率1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