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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税收、发展、民生”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 2008-3-26  
 
 

今年4月是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的税收宣传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保障民生,为了运用摄影艺术手段形象生动地反映大榭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风土人情及特色文化。区党群部、区摄影协会(筹)、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将于今年4月在区摄影协会成立之际,联合举办区首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投稿。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宁波大榭开发区党群部

(二)承办:宁波大榭开发区摄影协会(筹)

(三)协办:宁波大榭开发区国税局、宁波大榭开发区地税局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08412008421

三、作品征集细则:

(一)作品内容:凡在大榭岛内拍摄的,能够体现大榭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风土人情及特色文化的摄影作品(包括历史老照片)均在应征之列。

(二)作品要求: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数量不限,长边尺寸大于7英寸,组照不超过6幅。

(三)本次征集同时欢迎网上投稿,对于选中照片,作者须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四)投稿者请写上作品题目、作品背景、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作品寄送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国税局刘雪峰(收),网上投稿E-maildxtax@126.com

四、奖项设置:

应征入选作品,均颁发纪念奖一份。

组织评选首届“十佳”摄影者,吸收其为摄影协会会员,并在免收一年入会费的基础上,颁发荣誉证书,给予8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五、其他约定:

(一)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二)参赛作品中引发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参赛作品不得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但可进行适当的色彩、反差和锐度调整。

(四)入选作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参赛作品的数码文件(或底片),逾期视作自行弃权。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雪峰,联系电话:86763502

 

宁波大榭开发区党群部

  宁波大榭开发区摄影协会(筹)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税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地税局

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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