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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08-3-3  
 
 

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评报告书内容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工程总投资:19719万元。

(4)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为环氧氯丙烷,化学名为1--2,3-环氧丙烷,分子式为C3H5OCl,沸点115.2℃,凝固点-57.2℃,是一种易挥发、不稳定的无色液体,微溶于水,能与多种有机溶剂混溶。建设规模为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

(5)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拟选用CONSER公司甘油法工艺,其方法主要利用尾气氯化氢和生物柴油副产甘油环氧氯丙烷工艺过程包括:甘油氯醇化、二氯丙醇皂化和产品精制等部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含氯化合物等)将影响周围的大气环境;排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及径流雨水,将影响附近海域环境;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将影响局部声学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在控制污染产生的基础上,对产生的“三废”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治理:实现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前期雨水经预处理后,再排入榭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海。

(2)废气治理:真空系统排放的废气含微量有机氯化合物,15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治理:精馏高低沸物主要含环氧氯丙烷、二氯丙醇及甘油,污水处理站的污泥,送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堆埋。

(4)噪声治理:在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计算所排放的氯化氢、环氧氯丙烷污染物,在一般气象条件下的小时浓度、典型日的日均浓度、年均浓度以及不利气象条件浓度均小于标准,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本项目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再排入榭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海,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所选工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产品方案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宁波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所排污染物数量较少,环保措施配套完善,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现有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由此可见,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建设、环评或项目环境保护问题有兴趣的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电活、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答复。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

蔡锡明

单位地址:

宁波市益民街4858

电话:

0574-87169917

电子信箱:

hkycxm@126.com

传真:

0574-87169939

邮编:

3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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