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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 2007-9-21  
 
 

宁波大榭开发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榭土公200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拟对大榭开发区龙山采石场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标的

名称

矿种

矿区

位置

矿区面积

km2

资源量(万吨)

年开采量

(万吨)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大榭开发区龙山采石场

凝灰岩

大榭开发区龙山村

0.0295

85.07

42.5

2

72.31

5

二、竞买人资格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也可以是联合竞买(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文件)。

2.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有效的《矿长资格证》、《矿山安全员证》、《民爆物品保管员证》、《爆破员证》、《安全监督员证》。

三、挂牌出让时间、期限及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时间为10天,申请竞买时间为2007921日上午92007930日下午3(工作日)。

挂牌地点: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报名地点: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四、其他事项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921起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咨询、领取挂牌文件,并自行到实地进行考察。

2.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金。

3.对矿山原有的不动产(包括各类机械设备、原道路建设费用、办公用房等),如受让人与原矿业主能达成协议的按双方协议办理,达不成协议的经专业评估后,由受让人负责收购,不作竞价。

4.在开采过程中涉及的与村、农户的山界处理、作物赔偿、道路使用养护费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处理。

5.本次挂牌申请、查询地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6.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局的最终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陈昌良   联系电话:8676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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