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创建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择优录用、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我区范围内逐年选拔一定数量的全日制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到社区工作。按照“选得准、用得好、留得住”的要求,“十一五”期末争取实现“一个社区配备一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的目标。
二、选拔程序
编制计划。由人事局根据全区社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商社管局编制社区居委会招聘人数计划。
公开选拔。由人事局制定招聘简章,通过大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简章规定的有效期内接受报考人员报名。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大榭开发区常住户口;有志于社区工作;身体健康。
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工作由人事局和社区管理局共同负责。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纪工委、人事局、社区管理局领导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
择优聘用。根据应聘总分情况,按照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该岗位纳入下一次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日常管理
合同管理。应聘人员录用后与社管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在社区工作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中心代理。
年度考核。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社区管理局负责,通过民主测评、群众代表评议、组织考察等方式对毕业生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考察了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聘、奖金分配、职务聘任的主要依据。毕业生在社区工作满1年、且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聘任其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群众反映较差的,不再续聘。
四、激励机制
薪酬待遇。被聘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的,其岗位工资及奖金按照社区副职和一般社工的平均数发放,其他薪酬待遇参照一般社工标准发放,具体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大榭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甬榭民〔2007〕4号)文件执行。
激励政策。在社区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在社区工作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法定程序选拔使其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组织人事部门适当核定部分社会事务事业编制,以一定比例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
五、加强领导和培养
组织部和社区党委要关心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所在社区居委会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锻炼毕业生。要通过制定责任联系帮带制、多岗轮流实践制等方式,逐步提高毕业生的基层实际工作能力。责任联系帮带制,即为每位毕业生指定一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社管局联村干部和党支部书记,通过传帮带等形式重点传授社区工作经验和方法,着力帮助毕业生尽早熟悉社区情况。多岗轮流实践制,即社管局和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多岗锻炼机会,如安排毕业生到社管局、信访办实习或参与民事调解、信访接待处理等,以提高其处理社区实际问题的能力。
2007年4月23日
主题词:人事 管理 社区 意见
宁波大榭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200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