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全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协调发展,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命名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等15家单位为区级文明单位。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大榭开发区第二批区级文明单位名单如下: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宁波大榭开发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税务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区管理局
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大榭海事处
宁波大榭开发区第二小学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榭支行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艾谱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亚光工贸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5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单位 命名 决定
抄送: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驻区各垂直机构。
宁波大榭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