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若干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限一年内取得);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应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大榭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五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
4.年龄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在职优秀小学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以上应聘对象均需专业对口。
二、招聘学科
1.高中教师3名。其中语文、物理、生物各1名。
2.小学教师4名。其中语文3名,计算机1名。
上述招聘计划可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若应聘人数不足一定比例或无合适人选,可少招或不招。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1.应聘人员报名时出具有效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2.采取笔试、面试、上课等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原则。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初选并确定应试人员名单—业务考核(笔试、面试、上课等)--初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签约等有关手续
五、报名时间:
4月8日至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六、报名地点:
中学:大榭开发区中学校务办公室
联系人:胡美珍 汪莉莉,联系电话:0574-86767042 ,邮箱:nbdxzxhmz@163.com
小学:大榭开发区第二小学
联系人:吴意昌,联系电话:0574-86765090,邮箱:dxex666@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教师待遇,高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2.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适应教师工作的,聘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大榭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doc
2.大榭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