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我区的开发建设,根据浙江省委和宁波市委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示精神,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机关内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从三月份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份)为动员部署,宣传学习,调查研究,查摆问题,深刻反思阶段。第二阶段(4-10月份)为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整改提高阶段。重点抓好思想教育、行政执法、规范服务、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第三阶段(11-12月份)为考核、评比、总结阶段。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党工委、管委会已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我区实际,近期还将建立投诉中心和纠风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减少审批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