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组织大榭开发区的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订大榭开发区国税系统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大榭开发区内资企业、集贸市场和个体经济、涉外企业的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以及中央企业、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大榭开发区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榭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局长:王一超
联系电话:86763562,86768874,86763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