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边防检站营房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榭经资函【2010】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榭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来自 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榭边防检查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招标控制价1214939元,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 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但应附规定的证明材料)。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7号)文执行。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于开标截止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和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施工招标文件【其中7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1时至3时整,到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86号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其余时间请到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57号三楼招标代理二部 (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联系人: 沈鑫侃 ,联系电话: 87298907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链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榭边防检查站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 址:宁波市灵桥路157号三楼宁波国
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二部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周森 联系人: 沈鑫侃
电 话: 0574-86778630 电 话: 0574-87298907
传 真: 0574-86778677 传 真: 0574-872989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xk_0502@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0 年 7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