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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换证(延续)
发布日期: 2009-7-9 来源: 卫生处、区卫生监督所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申报条件 卫生许可证过期或变更
办理所需证件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生产加工业:厂区及车间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产品详细配、产品标准、产品标签、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质量检验条件; 8.试制产品检测报告; 9.生产加工或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者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批资料; 10.设立分支机构者的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收费标准 每次发证40元另加每个从业人员1元最高不超过300元。副本10元,临时卫生许可证20-50元/件,镜框按成本收费。复核验贴费5元/次
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33号(大榭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办理期限 当即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 0574-8676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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