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机构 | 大榭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 | 申报条件 | 卫生许可证过期或变更 | | 办理所需证件 |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生产加工业:厂区及车间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产品详细配、产品标准、产品标签、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质量检验条件;
8.试制产品检测报告;
9.生产加工或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者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批资料;
10.设立分支机构者的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 | 收费标准 | 每次发证40元另加每个从业人员1元最高不超过300元。副本10元,临时卫生许可证20-50元/件,镜框按成本收费。复核验贴费5元/次 | | 提交材料 | | |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 | | 办理地点 | 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33号(大榭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 | 办理期限 | 当即办理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 咨询电话 | 0574-867636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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