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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
发布日期: 2009-7-9 来源: 卫生处、区卫生监督所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申报条件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已完成
办理所需证件 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份);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1份);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修改的附修改说明(1份);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 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踏勘)

收费标准
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33号(大榭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 0574-86761576
【文字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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