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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
发布日期: 2008-4-29 来源: 治安大队
办事机构 大榭公安分局榭中派出所
申报条件 拟户口迁出的常住户口人员
办理所需证件 户口簿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户籍窗口—窗口材料审核—当场办理户口迁移证
收费标准 户口迁移证1元/张
提交材料 1.大中专招生:入学通知书、户口簿、迁出户口村(居)证明;2.因工作调动、迁居及其他原因迁出:户口准迁证、户口簿、迁出户口村(居)证明。注:大中专招生本人可自愿选择迁或不迁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榭中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夏令13:30-17:00;冬令13:00-16:30
咨询电话 0574-8677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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