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日本語
[个性化定制][初访者导航]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天气预报: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收费标准 - 生育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发布日期: 2008-5-15 来源: 大榭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处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报条件 凡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区外出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
办理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村(居)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夫妇合照、未婚单人照)一张。
办理流程 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流管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还应落实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处
办理期限 当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夏令13:00-16:30;冬令13:30-17:00
咨询电话 0574-86768799
【文字 】【关闭窗口
上一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关于本站 | 隐私声明 | 帮助信息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www.daxi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644号
技术支持:平易信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