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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10-1-8 发布机构: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甬榭管办〔2010〕1号

  为加强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紧急求助和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为依托,动员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紧急救助需要,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依托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以各有关部门(单位)现有工作职责和应急处置职能为基础,建设一个具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先期处置权的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网络,以进一步提高我区应对各类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大榭开发区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和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及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指挥中心(以下简称“联动指挥中心”),联动指挥中心设在公安分局,负责承担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的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加强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总结日常工作情况;对外发布110社会紧急求助服务信息。各成员单位为救助服务分中心。
  四、职责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把联动工作作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手段,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组织领导、人员装备、工作措施、规章制度和物资保障“五到位”。
  (一)办公室
  负责配合联动指挥中心做好联动工作的协调处理和工作职能的分解落实等工作。
  (二)宣传部
  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宣传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及服务承诺,及时报道各成员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在打击违法犯罪、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事迹。
  (三)经发(安监)局
负责处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处置有关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求助。
  (四)人事局
  负责对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劳动保障局
  负责处理劳资纠纷事件以及其他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求助。
  (六)城管(环保)局
  负责受理以下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一是有关自来水管爆裂,居民小区停水,液化石油气泄漏,路灯、窨井等公用设施毁坏,人行道树木折倒,路面积水、塌陷、不洁等涉及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报警求助;二是有关房屋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倒塌、断裂、倾斜或居民住宅房内漏水,下水道堵塞等涉及房管部门职责的报警求助;三是夜间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休息的噪音等方面的报警求助。受理求助后,城管(环保)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险(修)、检测、控制等处置工作。
  (七)交通局
  负责处置客运车辆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报警求助。
  (八)社管(民政)局
  负责本区范围内经证实确系无依无靠、无经济支付能力的街头危急伤、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及经公安机关勘验后无名尸体的处理,并负责开展山林火灾的救援工作。
  (九)文卫局
  负责受理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重伤病等方面的求助,并督促医院以最快速度组织救治,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经证实确系无依无靠、无经济支付能力的,凭民政部门证明,由医疗单位向民政部门结算。负责处置有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报警求助。
  (十)工商分局
  负责受理有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健康以及其他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投诉,并结合12315工作,及时进行救助。
  (十一)公安分局
  负责受理各类报警求助,对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应迅速按照工作预案出警处警;紧急事件或其他方面救助应按联动工作规范进行处置。
  (十二)海事处
  负责协调处理发生在大榭海域的突发性事件、群众求救等报警求助。
  (十三)供电所
  负责受理由电力部门管理的架空电力线路断线或冒火、电线杆倾倒、电力设备损坏、电力设备遭破坏和盗窃、小区变电所故障、电力电缆或电缆分支开关损坏、小区大面积停电、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损坏以及其他供电用电方面的报警求助,并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抢救(修)和处理。
  (十四)电信支局
  负责受理由电信部门管理的电线杆倾倒、通信电缆(光缆)被盗、电缆盖损坏或被盗等方面的报警求助,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助、抢修和处理。同时,认真做好联动指挥中心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110电话的拨叫畅通和电话号码数据的准确。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网络高效、有序运转,现建立以下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公安、城管(环保)、卫生、电业等部门(单位)必须建立一支能随时拉得出的救援小分队,实行24 小时值班,加强应急装备的配备,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漏岗、脱岗现象,随时接受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
  (二)建立首接责任制
  各部门(单位)对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必须无条件受理,不得推诿、扯皮;对有争议的群众求助,接到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后,应先实施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险等问题,事后再进行反馈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险、救助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联动指挥中心应尽量分清事件的性质及相应的职责范围,及时、正确地下达指令。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分析、汇总有关处置情况,促进联动工作的有效运作。
  (四)建立监督考核制度
  管委会办公室、人事局作为联动工作的监督、协调单位,应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联动工作列入管委会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联动指挥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救助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每月通报一次各成员单位救助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抄告管委会办公室。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榭开发区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才国
副组长:张  闽
    蒋如军 (公安分局)
成  员:贾孝林 (办公室)
        屠国义 (宣传部)
        顾兆康 (经发<安监>局)
        张朝辉 (人事局)
        刘化平 (劳动保障局)
        郑安源 (城管<环保>局)
        邱世华 (交通局)
        费震宇 (社管局)
        褚忠祥 (文卫局)
        叶林东 (工商分局)
        蔡纪宏 (公安分局)
        王  军 (海事处)
        张静波 (供电所)
        沈  宏 (电信支局)
领导小组下设110社会紧急救助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岑丹爽任联动指挥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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