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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2010年度台风或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3-15 发布机构: 国土分局综合科 文号: 甬榭土资〔2010〕3号

各科、所:

  为提高分局在台风或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效率,快速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现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2010年度台风或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2010年度台风或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分局在台风或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效率,快速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宁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宁波大榭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大榭开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一、一般规定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在台风或暴雨期间,可能引发突发地质灾害时,启动本预案。

  (二)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按照《宁波大榭开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分局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局本级地质灾害临灾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指 挥 长:李国全

  副指挥长:高海明

  成    员:王信常、赵剑平、陈昌良、陈祥荣

  指挥部下设:组织协调组、业务指导组、防灾救灾应急组。

  (二)组织协调组

  组织协调组由综合科组成,王信常为组织协调组组长,负责该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向指挥部成员传达指挥部关于进入应急状态的指令;

  2.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区防汛指挥部等上级单位召开的防灾救灾会议;

  3.组织召开分局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

  4.安排应急期间的局机关值班;

  5.提供应急期间的车辆及物资保障;

  6.分发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用品;

  7.负责应急防灾抢险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业务指导组

  业务指导组由业务科组成,赵剑平为业务指导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的业务指导:

  1.发出防御地质灾害紧急通知;

  2.负责诱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3.对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4.及时通知应急专家组成员到位;

  5.赶赴灾害现场开展防灾应急调查工作;

  6.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

  7.及时收集上报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工作情况。

  (四)防灾救灾应急组

  防灾救灾应急组由各科、所组成,成员为12-15人(不含司机),陈昌良为应急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赶赴地质灾害发生现场,具体组织协调应急抢险避灾工作。应急车辆:浙B62512,浙B63859。

  1.快速及时带领应急组成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人员、控制现场、救护、抢救等基础性工作;

  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责任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时,该责任人应明确本组的其他同志负责,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组织协调组和业务指导组。     

  应急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时,由组织协调组负责解决。

  (五)应急专家组

    按照《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要求,聘请省工程勘察院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接到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2.及时提出应急防灾救灾初步措施建议;

  3.在应急调查工作结束后3天内,提出应急调查报告,遇特殊情况,按具体要求开展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及要点

  实行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三级警报制度。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黄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三级警报状态;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橙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二级警报状态;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红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一级警报状态。地质灾害警报由指挥长决定发布。

  (一)三级警报工作要点

  1.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布置防灾救灾工作,宣布全局同志停止休假,正在休假的应及时回局到岗,所有人员不得离开本区,全局同志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2.组织协调组要加强值班管理,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畅通。

  3.业务指导组进入24小时值班,负责诱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下传;内容包括:台风动向、雨情预报、地质灾害区域预报(警);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发布的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点监测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防灾救灾建议,并督促各地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24小时灾害险情和灾情监测。

  4.防灾救灾应急组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5.应急专家组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二)二级警报工作要点

  1.组织协调组根据指挥部指示,通知防灾救灾应急组立即进入责任区域防灾救灾。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畅通。

  2.防灾救灾应急组进驻责任区域,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村委会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状况,提出防灾救灾措施建议、核实上报险情,并根据上级指示,配合有关部门、村委会组织群众撤离、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将当地防灾救灾情况及时反馈业务指导组。

  3.业务指导组负责诱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上报下传,内容包括:台风动向、雨情预报、地质灾害预报(警);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发布的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点监测报告和险情报告;省、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发生地质灾害预报(警)的通知等。

  (三)一级警报工作要点

  1.业务指导组在继续做好诱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收集、统计汇总的同时,重点掌握各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

  2.应急专家组进驻局机关。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提出应急防灾救灾措施建议。

  3.防灾救灾应急组协助有关部门、村委会检查危险区群众撤离情况,需要时提出强制性疏散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村委会实施。地质灾害发生并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并传达指挥部指令,配合有关部门、村委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情况提出抢险救灾建议。

  4.当险情发生后,业务指导组、专家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指导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灾救灾警报解除后工作要点

  1.业务指导组负责灾害险情和灾情核实、汇总、上报;指导有关部门、村委会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实施应急排险;起草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总结报告。

  2.防灾救灾应急组撤离,将责任区域内的情况向指挥部作出汇报。

  3.组织协调组负责报道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过程和先进事迹。

  四、说明

  本预案服从上级同类预案及《宁波大榭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附件:1.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2.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期间24小时值班记录表

  3.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部门及职务

  

办公电话

   

指挥长

   

李国全

86749990

13806631716

副指挥长

副局长

高海明

86749991

13805886295

指挥部

成员

综合科科长

王信常

86749992

13606843077

业务科科长

赵剑平

86749993

13906693860

直属国土所副所长

陈昌良

86768903

13567426629

副大队长

陈祥荣

86749995

13567426613

 

 

 

 

附件2

                      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期间24小时值班记录表

  

      

处理情况

备 注

日时分

 

 

 

 

记录内容:1、市国土资源局、区防汛指挥部指示,2、情况上报,3、下达的通知与指挥长的命令,4、各村情况反馈,5、应急组的情况报告

   第               台风                              

   总值班:                             值班人员:                

 

附件3

                     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                        填报日期:            

县(区)

地质灾害

   

检查

隐患点数

撤离转移

成功避让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

组数

人数

点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灾情数

人员

 

 

 

 

 

 

 

 

 

 

 

 

 

 

 

 

 

 

 

 

 

 

 

 

 

 

 

 

 

 

 

 

 

 

 

 

 

 

 

 

 

 

 

 

 

 

 

 

 

 

 

 

 

 

 

 

 

 

 

 

总计

 

 

 

 

 

 

 

 

 

备注:1. 地质灾害的险情与灾害、成功避让实例详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填报。

      2.本表在每日上午10时和下午4时分别按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

      3.成功避让:是指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气象预报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的区内群众,及时转移撤离,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起数;人数是指该起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成危房中居住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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