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自2010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农民工)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由于春节前后是职工“跳槽”高峰期,也是职工退保提取本人帐户资金的高峰期。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劳动保障局“四个到位”,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一是业务学习到位,提高经办能力水平。在参加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基础上,结合具体业务,通过自学或自行组织业务经办人员政策讨论会等形式,确保工作人员懂政策、会答疑、能操作。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扩大公众对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大榭开发报》和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及时通过企信通平台把新政策告知有人单位和个人,并在企业规模较大、参保人员较多、人员流动较大的企业张贴宣传资料,分发宣传资料500余份,扩大公众对政策知晓率。三是答疑解惑到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专人负责、设置咨询窗口,耐心指导、热心疏导、细心解答,引导办事群众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春节放假前几天工作日内,接待咨询150余人次,避免了多次转移麻烦,保证了社保基金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优化流程到位,节省办事群众时间。以人为本,建立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一次性办结制”,只要职工提供的材料齐全,窗口受理后将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予以告知,无需办事群众奔波两地提供材料,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获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