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教科研中心: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安排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的通知》(甬教基〔2010〕8号)文件精神,2009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10年2月7日结束,2月8日(农历十二月廿五)寒假开始,2009学年第二学期定于3月1日(正月十六)开学,至7月4日结束共19周。为进一步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安排好寒假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期末结束的各项工作
1.要求各校组织召开期末工作和寒假生活安排专题校务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局《关于认真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的通知》精神,针对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期末结束的各项工作,认真安排寒假生活,并把寒假工作计划报局文教处。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好“手拉手”活动和“关爱”行动,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学校德育水平。认真做好学生期末总结评比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
3.深入开展“立足课堂,深化课改,提高课堂有效性”主题教研活动。要求各校组织对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质量、课堂常规、实施新课程改革、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文教处,局将召开“立足课堂,深化课改,提高课堂有效性”主题教研活动总结会。
4.认真组织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严格控制各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作业量,坚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反对题海战和各科抢时间的现象,正确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复习方法,上好每堂复习课,切实提高复习的质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关心学困生和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切实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好期末命题工作,除市组织统考和原计划安排抽测的科目外,要以本校教师命题为主。学校要加强对命题工作的指导和评价,提高教师命题能力。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全面评价学生的课业成绩,严格把好成绩报告单验收关。
5.认真安排家访工作,积极开展“帮困助学,关心弱势群体”活动。在校党支部和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工会和团队组织牵头,走访贫困学生家庭和生活困难的教师家庭,慰问退休和生病住院教师,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青年教师参加帮困助学的志愿者行动,对“学困生”、“特困生”、“贫困生”进行义务辅导、帮教和助学。要求班主任会同任科教师认真做好家访工作,走访每户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学习环境,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热情关心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确保居住岛内学生期末家访率达到100%。
6.认真抓好期末和寒假的学校安全工作。近期,各校要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对食堂、仓库、实验室、电脑房、阅览室、师生宿舍、电网线路、体育设施、学生交通、夜自学、消防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要有侥幸心理。要结合冬季特点,对学生进行冬季防火、冬季乘车、防冻保暖、教师校内行车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知识和技能,防止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放假前将2009年学校安全手册上交局文教处。
7.认真做好义务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结算发放工作。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把握改革方向,确保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施。要通过绩效工资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认真安排,积极组织好寒假工作
1.积极组织教师深入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局将在放假前组织教师主题读书活动优秀读书心得体会评比。要求教师假期休息好、学习好、生活好,充分利用寒假读好一本好书、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不断给自己“充电”,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2.广大教师要利用春节走亲访友的机会,积极宣传科学发展观思想和建国60周年的成就及大榭开发建设的形势与新一轮发展的目标和要求,讲有利于开发建设的话,做有利于开发建设的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大榭开发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迷信活动,禁止有偿家教,杜绝参与赌博。党员干部、名骨干教师要起好带头作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3.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先的教育思想,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校要有组织地开放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和体育场所,并充分利用大榭体育馆、文艺馆、图书馆等教育场所,组织学生开展读好书,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写影评和社会实践活动。放假前,要召开好学生寒假生活动员大会或主题班会,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勤俭节约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宗教活动,不进网吧和电子游戏房。加强学生寒假安全工作,印发《告家长书》,促使家长在寒假里切实履行孩子第一监护人和教育者的责任。组织学生寒假学习小组,开展互助互学活动。提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让学生过一个文明、健康、快乐、安全的寒假和春节。
4.中小学不得利用寒假对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的非毕业班学生进行全班性补课。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任何教师不得动员本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的整个教学班,不得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好校舍、校产(特别是贵重设备设施)的保护措施,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假期值班表和值班电话请于2010年2月8日前报局综合处。
附件:宁波市中小学200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宁波市中小学200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2010年3月1日~7月4日,共19周)
| 星期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备 注 |
| 周次 |
| 一 | | 1/3 | 2 | 3 | 4 | 5 | 6 | 3月1日开学 |
| 二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三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 四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
| 五 | 28 | 29 | 30 | 31 | 1/4 | 2 | 3 |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
| 六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七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
| 八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 九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1/5 |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 十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十一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十二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
| 十三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
| 十四 | 30 | 31 | 1/6 | 2 | 3 | 4 | 5 | 六一国际儿童节 |
| 十五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十六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
| 十七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 十八 | 27 | 28 | 29 | 30 | 1/7 | 2 | 3 | |
| 十九 | 4 | 5 | | | | | | 7月4日学期结束,5日开始放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