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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4 来源: 大榭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甬榭工委办〔2009〕40号

  根据全市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统一部署,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区社会捐助活动仍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贵州地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衣被。
  二、范围和对象
  捐助活动在全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区(村)群众中进行。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不组织学生、下岗职工和生活困难群众参加捐助。
  三、活动时间安排

  11月19日至12月3日为募集阶段;12月4日至12月6日各部门(单位)将募集到的衣被送到民政局,由民政局负责统一包装,于12月8日送至宁波铁路北站发往贵州。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捐助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捐助物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对口单位开展捐助活动。
  各部门(单位)将募集到的衣被(现金)和统计表一并送交民政局。
  (二)捐助的衣被要求在7成新以上;内衣裤、传染病人使用以及破损的衣被不捐不收;可自愿捐助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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