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委托,由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和大连市投资审核中心组成的国家重点节能技改补助项目初审小组赴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审查了氢气节能技改项目。
初审小组在听取东港电化公司有关氢气锅炉项目的立项、建设及生产运行情况等介绍后,详细地查阅了该项目的政府审批报告、实施报告、财务文件、项目边界以及报告记录和计量器具台帐等相关资料。初审小组认为东港电化氢气节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项目立项合理规范,并在行业内具有节能减排示范意义;由于东港电化离子膜扩建项目还未完成,故以2007年实际产能为基数计算,目前氢气节能项目实际节能量为14530吨标煤/年,项目实际投资为707万元。初审小组希望东港电化能够在明年8月份国家正审实施之前完成离子膜扩建项目的建设及投产工作,并尽早使氢气锅炉能够满负荷运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正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