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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 2009-7-26
单位用户接水
办事机构
宁波大榭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申报条件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办理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经济发展局批文;(3)建设红线图;(4)开口位置图;(5)工商营业执照;(6)开户银行及账号;(7)增值税发票用户需提供开票资料及税务登记复印件
办理流程
携带办理所需证件及单位公章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登记,签订供用水合同;在5个工作日我公司造好工程预算后支付工程款。
收费标准
现场实地测量,按工程预算缴纳。
提交材料
(1)宁波大榭开发区用户开口接表登记表(2)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供用水合同(3)委托扣款协议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和空表
办理地点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56号
办理期限
缴费后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咨询电话
86760119
居民用户接水
办事机构
宁波大榭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居民用水申请、过户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农业银行存折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手续。
居民缴费方式
与我公司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的用户,可以通过农行扣款方式缴纳水费,没有签订协议的,需到我公司营业厅缴纳水费。
企业办理
企业开口接表需提供经发局批文、企业营业执照、规划红线图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恕暂不受理报装业务
a、违章建筑:b、现有供水管道口径 过小,水压低的地区;c、拖欠水费及违章用水尚未理清者;d、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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