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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出租)设立与变更审批
发布日期: 2009-7-9 来源: 文教处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申报条件 1.有确定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经营字号; 2.有确定的经营业务范围;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 4.经营者应当具备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5.新闻出版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所需证件 1.申请报告及表格; 2.设立单位名称(或个人经营字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设立公司或合伙企业应提交章程及所需的有关文件; 5.使用房屋产权、面积、属性证明; 6.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7.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从业人员名单。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踏勘)→决定→发证

收费标准
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大楼508室)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 0574-8676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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