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机构 | 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 | 申报条件 | 1.有确定的单位名称或个人经营字号;
2.有确定的经营业务范围;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
4.经营者应当具备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5.新闻出版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办理所需证件 | 1.申请报告及表格;
2.设立单位名称(或个人经营字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设立公司或合伙企业应提交章程及所需的有关文件;
5.使用房屋产权、面积、属性证明;
6.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7.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从业人员名单。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踏勘)→决定→发证 | | 收费标准 | 无 | | 提交材料 | | |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 | | 办理地点 |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大楼508室) | | 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 咨询电话 | 0574-86768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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